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公用设备(动力、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文件精规定,从2003年起在全国举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适用于从事动力、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不同行业领域考试内容有所区别。考试成绩均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年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1)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
(2)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
(3)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8-9月份(各省市报名时间有所差异,请以各地官方通知为准),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考试报名流程: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5年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考试时间暂未公布,可参考2024年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3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
11月2日 | 8:00-11:00 | 专业知识考试(上) |
8:00-12:00 |
基础考试(上) (公共基础科目) |
|
14:00-17:00 |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14:00-18:00 |
基础考试(下) (专业基础科目) |
|
11月3日 | 8:00-11:00 | 专业案例考试(上) |
14:00-17:00 | 专业案例考试(下)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基础考试科目有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热工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工程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自动控制、热工测试技术、机械基础、职业法规;专业科目分为热力、燃气和气体专业部分。
(具体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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