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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报考指南

◇ 考试介绍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公用设备(动力、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文件精规定,从2003年起在全国举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适用于从事动力、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不同行业领域考试内容有所区别。考试成绩均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年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 报名条件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1)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

(2)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

(3)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报名时间

2024年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8月25日至9月6日,各地报名时间有所差异,具体报名时间请查看各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公告,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考试报名流程:考生注册→上传照片→填报信息→报名确认→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完成。

注:部分省份还有资格后审,具体请以各省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 考试时间

2024年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3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2日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公共基础科目)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专业基础科目)
11月3日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 考试科目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基础考试科目有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热工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工程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自动控制、热工测试技术、机械基础、职业法规;专业科目分为热力、燃气和气体专业部分。

(具体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 考试题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考试题型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题型
专业基础考试 客观题
专业知识考试 客观题
专业案例考试 主、客观题混合
◇ 成绩管理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 证书管理

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