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等)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6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
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注册化工工程师实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化工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1)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2)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3)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8-9月份(各省市报名时间有所差异,请以各地官方通知为准),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考试报名流程: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5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可参考2024年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3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
11月2日 | 8:00-11:00 | 专业知识考试(上) |
8:00-12:00 |
基础考试(上) (公共基础科目) |
|
14:00-17:00 |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14:00-18:00 |
基础考试(下) (专业基础科目) |
|
11月3日 | 8:00-11:00 | 专业案例考试(上) |
14:00-17:00 | 专业案例考试(下) |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基础考试科目有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计算机与数值方法、职业法规、物理化学、化工原理、过程控制、化工设计基础、化工污染防治。
专业考试科目有物料、能量平衡、热力学过程、流体流动过程、传热过程、传质过程、化学反应动力学、化工工艺设计、化工工艺系统设计、工程经济分析、化工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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