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注册采矿/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英文名称:Registered Mining/Mineral Exploration & Design Engineer,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矿物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实施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建设部组织成立采矿/矿物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评阅卷、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建设部、人事部共同组织专家审定考试大纲、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由建设部、人事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证书》。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
(二)采矿/矿物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采矿/矿物专业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本专业工程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附: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相关政策法规
1《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号)
2.《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5]86号)
3.《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5]86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5]86号),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土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和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采矿/矿物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勘察设计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具体以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采矿/矿物工程师报名时间请查看考试动态栏目
(具体以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采矿/矿物工程师考试时间请查看考试动态栏目
(具体以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试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个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为2个半天,每个半天均为3个小时。
专业考试分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2个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详细内容请参见考试大纲。
(具体以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试考题由概念题、综合概念题、简单计算题、连锁计算题及综合分析题组成,连锁题中各小题的计算结果一般不株连。
采矿专业的测试试卷共计80题、矿物加工专业的测试试卷共计70题。
以上专业的测试全部为单项选择题,考生须在全部试题中选做50题,多选无效。
每题一分,试卷满分为50分,大于等于30分合格。
各专业考试均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允许考生携带《测试手册》及《测试手册》中所列规范、标准。
(具体以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Copyright©2007–2024 www.100xuex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圣才学习网 版权所有
全国热线:400-900-8858(09:00-22:00),18001260133(09:00-22:0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