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是指经考试、特许、考核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资格互认方式取得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筑师互认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互认资格证书),并按照《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对全国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
注册建筑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每年进行一次,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为8年。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级别的全部考试科目,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文件要求,考试成绩的管理办法作如下调整: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二)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下表要求执行
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年限 | |
---|---|---|---|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年 |
建筑学学士 | 3年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5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9年 | |
二年制毕业 | 10年 | ||
相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工学博士毕业 | 2年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年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10年 | |
二年制毕业 | 11年 | ||
其它工科 | 本科及以上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9年 |
注:(1)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a.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b.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c.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3.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各省不同,具体时间请查看2024年全国各地区一级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考试报名流程:考生注册→上传照片→填报信息→报名确认→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完成。
注:部分省份还有资格后审,具体请以各省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考试试题分为作图题与非作图题两种类型。作图题须在指定的作图纸上作答,非作图题须在专门用机器评卷的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各科合格标准为卷面总分的60%。
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题型
级别 | 科 目 | 考试题型 | 考试时间(小时) |
---|---|---|---|
一级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 单项选择题 | 2.5 |
建筑设计(知识题) | 单项选择题 | 3.5 | |
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知识题) | 单项选择题 | 4 | |
建筑材料与构造(知识题) | 单项选择题 | 2.5 |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知识题) | 单项选择题 | 2.5 |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作图题 | 6 | |
二级 | *场地与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作图题 | 6 |
建筑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知识题) | 单项选择题 | 3 | |
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知识题) | 单项选择题 | 2.5 |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知识题) | 单项选择题 | 2.5 |
注:带“*”号的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024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
按照《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2023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由9科调整为6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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