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定期职业鉴定考试时间确定,定期鉴定理论考试时间为3月15日、5月17日、7月19日、9月20日、11月15日。凡参加鉴定的个人,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报名,单位集体报名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
今年确定的鉴定职业为机械、交通、商业、物资、农业、电力、水利、化工、纺织、轻工、建设、铁道、体育、医药、电子、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服务17大类。其中,眼镜(验光)加工、计算机操作、饭店服务、烹饪、营养配餐员、美容美发、美甲师、保健按摩师、刮痧师、摄影师、商品营业员、收银员、理货员等职业(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鉴定参加定期鉴定;所有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均须参加定期鉴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全国统一考核鉴定的职业(工种)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知的考核时间实施鉴定,具体考试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