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防腐蚀工程师(系列)技术资格认证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高级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现正从事腐蚀科学与防腐蚀工程技术,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已获防腐蚀工程师资格证书五年以上者;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技术资格三年以上者;或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技术资格两年以上者。
2.在腐蚀与防护领域有较突出的业绩或科技成果获奖。
3.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专业论文或有科技著作和译著。
凡满足以上条件者可以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的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2000字。重点介绍申请人自获中级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认证申请表》中含有“单位推荐意见”,请交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原件3份)。
2.《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认证申请表》(8份,含原件3份),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3.附学历和学位证明,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份)。
4.附上著作、译著、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及其他成果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3份)
5.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6.推荐专家意见(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