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考函[2008]7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0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学历的要求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一年。
(二)审批手续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事局办理。
四、考场设置
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2月18日-3月13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以保证在对应的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2、照片审核
(1)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应在本考区往年考生上传照片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照片的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的照片审核,在资格审查后与网上确认同步进行。
3、办理免试科目审批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在“温馨提示”栏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2)首次报考人员须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4日。
(3)往年考生报名参加2008年度的考试,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在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5、报名确认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将报名表和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留存。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6、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8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4月21-5月5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六、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07]131号文件规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60元/科收取。
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考试当天在考点领取。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完成报名缴费核算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考试时由考点配发草稿纸,每人2张,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铅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机器。
八、成绩管理
(一)2008年8月以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报考2个科目(免试2科)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十、考试教材及培训
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及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24-86891758、86893066、62237155、62237166。
十一、其他
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负责。
考务咨询电话:024-86899711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4-86893919
缴费咨询电话:024-86621595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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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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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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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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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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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8689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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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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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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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2525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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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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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15号
|
0412-551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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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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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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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836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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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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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
0414-289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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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才中心考试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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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2771
|
锦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
0416-387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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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
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
|
0417-285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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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事局考试管理科
|
阜新市中华路45-6号
|
0418-6538824
|
辽阳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
辽阳市青年大街69号
|
0419-4136266
|
盘锦市人事考试中心
|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
|
0427-2826034
|
铁岭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
|
0410-4830136
|
朝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朝阳市朝阳大街3段7号
|
0421-2652323
|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15号
|
0429-3100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