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以上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08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5月10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08年5月11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上午10:00-3月16日下午4: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保存,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3月13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 报名电话:65399268 65399758-808,817
现场确认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在外省市参加2007年度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转考证明报名,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完成报名的人员应于2008年4月16日上午10:00-20日下午4:00在准考证发放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如考生网上报名,下载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发现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相应确认点联系。
(七)考试收费标准尚在审批过程中,考生暂按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55元,其它科目每科35元的标准交费。
六、考生须知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其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三科为客观题,应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七、成绩查询
(一)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