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8号
2008年09月02日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魏峰先等50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魏峰先等50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2人)
魏峰先 宋保忠
河北省(9人)
张增勤 刘立军 李万义 黄献辉 张艳玲 刘熙媛 白凤怀
张少才 刘 建
辽宁省(3人)
方 森 霍庆文 夏友河
黑龙江省(1人)
徐福贵
上海市(10人)
张虎平 邹学琴 王 浩 杨明义 罗成恒 金宗川 尹小涛
杨 杰 姜陈钊 程 义
浙江省(1人)
陈 洪
福建省(5人)
朱清耀 曾旭明 李 涛 方志峰 吴 松
山东省(3人)
许冬贵 姚念民 于克君
湖北省(4人)
姚建伟 华晓滨 王勇刚 顾成权
广东省(7人)
郭建元 陈 刚 张家铭 江木顺 何汉艺 李智英 何庆峰
重庆市(2人)
朱兰影 廖乾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人)
华 澄 和润萍 吴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