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劳保专[2009]14号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7号)精神,现将我省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说明
(一)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设计”、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考试定于2009年5月9日、10日、11日、12日进行。
(二)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建筑结构与设备”、“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考试定于2009年5月9日、10日进行(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
(三)作图题草图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有关规定,说明情况如下: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来的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来的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首次报名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⒈符合“200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1)规定的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人员应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级别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的等级划分部分。
3.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⒈符合“200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2)规定的按该表要求执行;
⒉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⒊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㈠报名时间:自2009年3月5日~3月20日止,逾期不予补报。
㈡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⒈本人申请并填写《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各1份。
⒉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中做出审核推荐意见。同时出具申报人从事建筑设计专业工作具体年限、有关业绩、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方面的证明(无明确的具体意见,只写“同意申报”字样的将不予办理)推荐意见和证明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⒊持《考试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电话66217166.
在办理资格审查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条件中如有要求的)、进修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面备查);
⑵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准确无误反映申报人从事设计工作年限和设计业绩,以及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4张(1张贴在申报表上,3张贴在报名表上)
⒋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资格通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联系电话: 65375001)
(三) 非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按要求填写填涂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张,并提交上一年度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直接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该类考生须在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规定位置填写填涂本人考试档案号。
四、考场设置与准考证领取
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09年4月27日至5月8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每科90元;专业作图题每科150元。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