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考〔2008〕89 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6号),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同意,现将《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http://www.spta.gov.cn)。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八年 十二 月 十一 日
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5月23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09年5月2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一)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免试2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 2月20 日-3 月2 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3月1 日-3月5 日(9 :00-11 :30, 13 :00-16 :3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赤峰路6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
确认点代码:5959
电话:65989445,65982240
2.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确认点代码:5858
电话: 63248620,33010538
3.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西藏南路765号,方斜路口,永惠大厦A座1904室)
确认点代码:2810
电话: 63456171-1011或1012
4.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武夷路150号1号楼,近延安西路)
确认点代码:2827
电话:62525522 62515770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如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到相应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在外省市参加2008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9年5月8日-5月22日在
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