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人事考试成绩合格单的通知
凡在考试测评基地报名参加下列考试并全科成绩均合格的人员可前来领取下列考试的书面成绩合格单(考试成绩已在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考生本人可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或准考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代领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员证件(身份证或准考证原件);单位领取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附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
注:
考试年度考试名称发放开始时间发放状态
2008 造价工程师 2009-1-19 开始发放
2008 房地产估价师 2009-1-19 开始发放
2008 房地产经纪人 2009-1-19 开始发放
2008 执业药师 2009-1-12 开始发放
2008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2009-1-12 开始发放
领取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领取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一楼报名大厅证书发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