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4号)精神,现将我区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
10月24日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009年
10月25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两科)条件:
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四、报名办法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3日上午9时起至5月15日下午5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至5月15日,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14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四)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请与自治区建设厅人教处联系,联系电话:5014298。
(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六、愿意参加造价工程师专业考试培训班的考生,请与宁夏干部培训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杨丽 联系电话:(0951)504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