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开始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5月19日至6月5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填报信息,网上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工商银行卡,需开通网上银行)
注:
一、新老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有不同的入口,请考生务必注意区分。
二、网上支付成功后,新考生要携带以下材料于2009年6月8日至6月10日到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才市场208房间)接受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并加盖公章。(请考生及时在网上报名所规定的期限内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审核之用,过期系统将关闭)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6.符合免考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相关专业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并加盖公章;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且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三、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支付后即完成报名,不再需要提交材料。
四、关于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无论新老考生,只要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无论报考几个科目,报考级别全部选择考四科
2.只要以前报过名有准考证的考生,只要本次报考专业和级别不变,全部以老考生身份报名,不允许以新考生身份报名;如果老考生报考专业和级别改变,则以新考生身份报名!
考生必读: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相应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报考资格终审由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负责。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起始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5日。
(二)报名方式。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宿迁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
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53301
(三)报考条件。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2、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6日至8日。
2、报考资格初审地点在市人事局职称处(市人才市场208室)咨询电话:0527-84353508,联系人:卓越。
3、报考资格初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查应注意事项。
1、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携带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初审。
2、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
3、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大纲及教材的征订工作在宿迁市建筑业协会。联系电话:84389251 联系人:丁方瑞。考试培训请与建设工程教育网联系,电话:010-82326699.
三、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5日和6日,考试地点视报名情况另定(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30日-9月4日;
3、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10个专业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4、关于专业调整问题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要求,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