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17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0月24日、25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是: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部分,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报名条件
仍执行人事部、建设部(人发[1996]77号)和(人发[1998]8号)文件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2009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时间从2009年5月25日开始至2009年6月26日结束。具体要求:
1、2009年5月25日至2009年6月26日,考生需登录“石家庄人事信息网”进行预报名。其步骤:录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打印报名表格(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还需打印免试审批表),即完成预报名。
预报名中,凡往年考生一定要填录档案号,与已考成绩是否合格无关,考试成绩合格后滚动两年有效。
报考级别的划分统一规定为凡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者均填录考四科,与报考科目数量无关。
2、2009年6月24日至2009年6月26日,凡完成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时限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手续后交纳报考费用。
报名审查确认时,考生须交验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提交“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部分科目考生提交的证明见附件2;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所提交的证明见附件3.
3、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如弄虚做假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在网上通报。
四、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五、试题类型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由考务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六、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字[2007]第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2元,其它各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七、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2009年新版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
附件:
1、报考条件
2、申报造价工程师免试人员情况证明
3 、不具备免试条件考生情况证明
附件下载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