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事厅、建设厅、建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确定于2009年9月5、6日进行。请各单位按照《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等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10个专业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 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关于专业调整问题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要求,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考生网上报名时请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报名工作
(一)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现场确认、支付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为无锡市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5日—6月1日。
由于今年的考务工作布置较晚,各地安排落实相应考务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尽快拟定工作计划,抓紧做好报名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考生如实填写《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上传报名表并在一个工作日后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网上报名的新考生须于2009年6月2—4日到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清明二村31号C区四楼无锡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内)进行资格确认并交费,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的考生在所属市、区资格确认,确认时间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及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
4、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二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本人工作单位出具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
(5)符合报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5、老考生报名:
老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有本人照片的考生直接在网上交费。报名表上无照片的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考试费用的发票统一邮寄。
6、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并单位盖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各二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7、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8、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9、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其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和科目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分别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代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亦采用此规则(见附件5、附件6)
(三)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包括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可于8月30日起登录报名的网站(WWW.WXRS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09年6月5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递交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确认现场一律不受理信息更正。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现场确认时同时进行教材征订。
附件:
1.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专业对照表;
3. 2009年一级建造师教材明细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5.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无锡市人事局
无锡市建设局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