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0号),现将我省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9:00-12月26日17:00,自12月26日17:00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
1.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填表后,网上支付一经确认即完成报名确认,不采取考前现场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和报名确认方式。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审核(具体的报考资格审核办法见附件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2008年12月2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报名资料上报按《关于规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资料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31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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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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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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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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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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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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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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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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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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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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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非滚动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赴考。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二)证书的获取
从2009年开始,在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填表时,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请填写“收件人、速递地址、邮政编码”三项内容;不需要此项服务的,请勿填写,否则您的网上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您须配合邮政特快专递公司的上门取证及上门送证服务,并向邮政特快专递公司交纳速递服务费(广州地区20元/件),速递地址仅限广州地区(含二市二区)。在上门送证时,由速递公司收取速递服务费。
(三)收费
根据粤价〔2001〕307号文规定,每科收取65元考务费。
1.省直报名点: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考生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广东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不采取现场交表交费确认方式。网上支付考务费以银联卡扣款作为缴费凭据,我局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
2.各市报名点:收费方式由各市决定后公布。
(四)考试用书
省技监局委托下列单位办理征订:
1.广东科勒质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联系电话:(
020)84474489,联系人:刘丽红、李丽珍。网址:www.gdqa.cn
2.广东省标准研究院。联系电话:(020)84237150,传真: (020)84237082,联系人:郭琪旺。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