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至11日。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长春地区的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及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也可选择“长春市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宽120×高160像素,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报名表。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09年6月2日至12日(长春市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考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1号,市委会堂南侧(见网站报名地点位置路线示意图)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6月2日至14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各项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三)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6月2日至14日。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报名费
|
考试费
|
高级会计师
|
13元/人
|
每人考试费36元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房地产估价师
|
13元/人
|
每科78元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房地产经纪人
|
13元/人
|
每科85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出版
|
13元/人
|
每科48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69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备 注
|
高级会计师
|
9月6日
|
上午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的综合能力。
考生可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无储存功能)。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房地产估价师
|
10月17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 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经纪人
|
10月17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 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 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
出 版
|
10月18日
|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2:00—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
各科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
1、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
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签字笔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高级会计师
|
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
|
博士学位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2年
|
硕士学位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4年。
|
大学本科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5年。
|
大学专科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6年。
|
不具备规定学历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
高级会计师考试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作为评审高级会计师的必备条件,考试合格证书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我省根据会计专业人员实际情况,参照国家考试合格标准,确定当年省内参评合格标准,并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证。省内成绩合格证只在本年度本省评审时有效。
|
房地产估价师
|
取得房地产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
中专
|
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
大专
|
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
学士学位
|
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
博士学位
|
不限
|
1、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
房地产经纪人
|
不限
|
大专
|
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
本科
|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
博士学位
|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
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2、凡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
出版
|
中级
|
不限
|
大专
|
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
本科
|
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
硕士学位
|
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
博士学位
|
不限
|
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
初级
|
技术设计人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
大专
|
不限
|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2、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免试初级或中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教材联系电话:82770066,考前培训电话:010-51296168.
(三)出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与省出版局联系,电话:0431-85644759.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出版考试成绩、证书发放在省职考办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领取。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