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考中心函[2009]30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厅(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164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各地考试机构应按有关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文件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鉴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是首次开考,请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尽可能延长报名时间,以利于广大考生参加报考。
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科目代码如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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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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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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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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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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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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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标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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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2.《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3.《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4.《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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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个考试年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
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两个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633号)的规定,《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5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为每人每科30元。请按国家有关经费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上缴。
开户名称: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北京分行青年湖支行
账号:190301040011514
各地的收费标准,请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申报。
六、有关购买考试大纲等事宜,可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或省市招标投标协会、省市发展改革委认可的培训机构或当地计划出版社销售书店联系。
七、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与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处联系,有关试卷内容问题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联系(考试期间值班电话为010-88653335,88653369)。
附件:1.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2.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试卷预订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职业水平考试考务通知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招标投标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