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北碚区考点办公室:
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日在吉林、河南、广西、宁夏和我市统一举行。为了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市2009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农医〔2009〕3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一)报名
1、考生范围
考生户籍于2009年5月13日前在重庆市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2、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2)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2009年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3、报名条件的具体掌握
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报名工作中,要按照规定严格掌握报名条件,不得擅自对报名条件进行变通和解释,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办理报名手续,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要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的,不予报名。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并持补办的毕业证明报名。
(2)对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和学历文凭的认可和解释,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变通和解释,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报名的学历条件进行审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掌握。
(3)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现场确认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进行审查时,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由教育部门“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加以确认。
4、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见附件(可在重庆动物卫生监督网http://www.cqvs.cn/、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http://www.cqagri.gov.cn/上查询)。
(2)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3日。
5、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从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下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2009年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可在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下载)三份;
(4)小二寸正面同底免冠近照三张和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上述报名材料应当真实、齐全。
6、准考证发放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当发给准考证。考生应在9月21日-9月30日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7、报名费
考生报名费缴纳时间和标准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10月17日08:30-10:00,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二:10月17日10:00-11:30,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三:10月17日14:00-15:30,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四:10月17日15:30-17:00,考试时间90分钟。
2、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并公布的《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四张试卷均为机读式选择题。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相关法律法规;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在临床上的应用。
3、考试纪律
考生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上述文件,应当自觉遵守。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由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点发放。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二、工作要求
(一)及时发布考试信息
一是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北碚区考点办公室要按照《公告》和本文件的要求,部署好辖区的考试工作。二是加强考试信息宣传。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点办公室应当在当地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向辖区内有关单位和考生发布考试信息,将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方式和有关要求等信息通告辖区内考生。
(二)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工作
一是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点办公室应在6月10日前调式好报名软件,确保报名信息系统正常使用。二是要切实做好考生报名。在6月1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受理考生报名。要准备适当数量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考生指导手册》等报名材料,供考生填写和查阅。要认真指导考生填写《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三是要严格报名条件审核。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严禁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考试。四是全面准确地收集,报送报名材料和电子信息。要指派专人按照要求全面收集考生报名材料和电子照片,准确录入和及时上报报名信息。五是设立考试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考试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三)强化考试考务工作培训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考点报名工作人员培训、考点所在地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还应加强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近期,市考区办公室将组织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选派负责考试报名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全面掌握考试工作规章制度和要求。
(四)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实施
1、抓紧落实考试地点
考生报名结束后,各考点要根据辖区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既方便考生,又就近集中的原则,抓紧落实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要尽可能选择在承担过高考、医学考试或司法考试等国家考试的单位。
2、科学编排并及时下发准考证
考生报名结束后,市考区办公室根据考试地点设置情况,科学编排和及时下发准考证,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做好准考证的发放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3、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各考点要严格执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试行)》和《2009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切实做好试卷和答题卡的交接、运送、保管、领取、分发、封装等环节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要抓紧确定符合保密要求的试卷、答题卡存放场所,考试期间要安排不少于两人专门看守。要确定专人负责考试过程中各环节保密工作。试卷、答题卡各交接环节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详细填写交接记录。
4、维持正常的考场秩序
各考点要明确考务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好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考试现场安全保卫、医疗保障、维护考试秩序,及时稳妥处理好妨碍考试正常开展的各种事件。
5、严肃考风考纪
各考点要加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风考纪的治理力度,加强监考员的培训和监管,严肃查处考试违规行为,杜绝发生考场集体舞弊事件发生。
(五)加强考试组织领导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纪律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各考点要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细化考试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主动抓,做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要严格把握工作进度。2009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日举行,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自治县)、考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倒排考期,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按部就班按时完成。
三是要做好考试应急事件处理。各区县(自治县)、考点要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抓紧制定本地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事件应急实施方案,一旦发生考试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应急实施方案执行。要加强应急准备,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消除各类考试突发事件影响,树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良好形象。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从6月12日起,各区县(自治县)务必于每周四12时前将本地考生报名情况、考试组织等方面的情况报送到辖区考点办公室,考点办公室于每周四下午16时前将汇总后的报名、考试组织及考务管理等情况报送到市考区办公室,汇总报农业部兽医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