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初审材料上报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至7月24日。具体安排:7月15日为景德镇、鹰潭、萍乡;16日为上饶、九江;17日为新余、吉安;20日为赣州、抚州;21宜春、南昌;22日至24日省直勘察设计单位;在昌省直各专业初审汇总上报时间为7月23日至24日。(请各初审部门提前安排本市、本专业的报名时间并通知各有关单位)
考试管理事项
1、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详见附件3 。
3、各专业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4、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5、《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及评分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的作答及评分操作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6、考生考试时应携带:考试指定用笔: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