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建设委员会,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9〕5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办〔2008〕11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5日─7月2日(工作时间)
二、考试时间
9月19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0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