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在职、在岗遵纪守法人员,经单位审查同意并出具申报人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并具备附件中有关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阶段。通过基础考试,并达到规定从事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规定年限的人员,可报考专业考试。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和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9月19日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上)
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下)
2009年9月20日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7月2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7月1日-7月4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同济大学(新土木大楼大厅,四平路1239号)
报名点代码:5959
联系电话:65982505、65980696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通过基础考试拟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另须带好基础考试成绩单(自行下载打印)。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对在非设计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另须附加:1.调离原所在设计单位的证明;2.原所在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年限证明;3.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基础考试,其业绩证明必须由原所在设计单位单独出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设计人员的角色等。
本市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原基础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到现场确认点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在外省市通过基础考试并拟报考专业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时另须持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否则基础考试成绩无效。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9年9月7日-9月12日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进入“网上报名”后即可查询。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一级结构基础考试每人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每人240元,二级专业考试每人240元。
五、考生须知
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基础考试》试卷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专业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计算机读卡成绩无效。
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考试时请考生注意附件2、附件3要求。
六、成绩查询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可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成绩查询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地点为相应现场确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