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建注〔2009〕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生可根据相关考试的报考条件和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见附件2;其他各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
三、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及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9年6月27日至7月8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2009年度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3),在“报名表”上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7日至9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建设和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办理报考条件审查手续时,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础课考试通过证明(报考专业课的人员)及反映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只须提供“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收下“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请各市务必于7月14日前将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材料上报到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22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09年9月16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杭州。
六、今年,部分专业修订了考试大纲,请考生根据新的考试大纲并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附件4)第10条要求做好准备,现将考试相关附件印发给考生,请考生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