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组织管理
我省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各市人事部门组织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分,考试成绩报省职改部门后,由省职改部门按各专业划定合格线。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共同用印的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的合格证明。
二、网上报名时间
09年7月10日—2009年7月26日。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1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四、报名条件及免考条件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取得二级及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三)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银行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
(二)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新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于7月29日至31日到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五一大道549号联合商厦11楼,电话:2563172)进行资格审查;续考人员可以直接到现场提交资格考试登记表。
(三)申请免试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程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增设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后。
(四)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包括续考人员)请于2009年7月29日至8月3日登录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缴纳考务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银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五)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10月26日至29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六、工作要求
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市职改办将依照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其它事项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见附件2),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办法。报考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