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考区请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点前领取※
各市考区的考生请到市人事局职称部门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所在市人事局职称部门
一、2009年6月29日起考生可以领取:
1、2008年10月考试通过的房地产估价师证书。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2008年10月考试通过的房地产经纪人证书。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注:领取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的全省考生请到辽宁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办理领取事宜。
二、2009年5月19日起考生可以领取:
1、2008年10月考试通过的执业药师证书。省直考区的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市考区的考生请到所在市人事局职称部门领取。
三、2009年4月13日起考生可以领取:
1、2008年10月考试通过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省直考区的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市考区的考生请到所在市人事局职称部门领取。
2、2008年11月考试通过的翻译证书。省直考区的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市考区的考生请到所在市人事局职称部门领取。
3、2008年11月考试通过的经济专业资格证书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