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设函[2009]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7]18号),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了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经审核,刘桂生等2350人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考核认定人员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37
电话:010-68318948 68318798
传真:010-68318948
附件: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