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现将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2009年度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9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0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各市接到本通知后,尽快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不得少于15天,对确有正当理由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予补报。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报考条件按照“200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1),以及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人事、建设部门共同负责。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各市务必于2009年8月1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统一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六、今年,部分专业修订了考试大纲,请考生根据新的考试大纲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附件3)第10条要求做好准备。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报名时请将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及时印发给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
七、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市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八、收费标准: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240元。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254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30元,共520元。
以上两类考试的考务费,按过去有关规定于报名结束后上缴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按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9〕105号)规定,收取考务费: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74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9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在省物价、财政部门下发收费标准前,暂按以下标准收取: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74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8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九、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各市人事、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