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委托,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材料。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经审核,周宁等47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见附件1),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见附件3);白嘉等142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周宁等47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白嘉等142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