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措施。为积极稳妥推进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农业部确定我市作为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地区。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考试试点工作在我市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加强兽医队伍建设,规范兽医执业行为,保障兽医合法权益,提高兽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动物诊疗、疫病防控工作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目标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摸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式,建立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管理体系及完善考试运行机制,为全面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三、工作机制
为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各项工作,确保实现目标要求,在全国执业兽医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机制,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科学设置考点,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
1、考区成立重庆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由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市农委副主任王健任组长,市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渔业发展处、财务处、计划处、宣传处、监察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成员单位。下设考区办公室,负责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考区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蒋云任主任,市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副处长胡杰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甘伟孝任副主任,兽医公共卫生科、计财科和办公室有关同志为成员。设日常事务组、安全保密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2、考点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考点所在地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畜牧兽医、公安、保密、纪检监查、卫生和电力等部门。下设考点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各考点领导机构名单于4月20日前报考区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考区办公室职责:制定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负责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指导考点办公室工作;负责接收或者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卷、答题卡、成绩单、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负责复核考生报名资格;负责打印核发准考证;负责整个考试过程的机要存放;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负责收取考点上交的考试费用等其他有关事宜。
2、考点办公室职责: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受理考生报名,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按照统一要求处理考生信息;负责收取考试费用;负责核发《准考证》;负责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负责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整个考试过程的机要存放;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考试结束后,负责清点、销毁试卷,清点、寄送答卷、答题卡;负责分发成绩单并受理成绩查询,转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负责其他有关事宜。
(三)考点设置
按照考点设置标准和我市“一圈两翼”的地理位置综合设置考点。目前,原则上暂设四个考点:主城区考点、万州区考点、涪陵区考点、黔江考点。最终根据报名情况对考点进行调整。考点设置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各考点根据所属区县考生报名情况,设置考场地点和数量。考点设置如下:
1、主城区考点: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北部新区、永川区、合川区、双桥区、巴南区、南岸区、万盛区、江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1个区县。考点办公室设在北碚区。
2、涪陵区考点:包括涪陵区、长寿区、南川市、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等6个区县。考点办公室设在涪陵区。
3、万州区考点:包括万州区、开县、梁平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城口县、巫溪县9个区县。考点办公室设在万州区。
4、黔江区考点:包括黔江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5个区县。考点办公室设在黔江区。
四、工作步骤
(一) 安排部署
市农委召开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提出有关工作要求。(时间安排:2月)
(二) 制定方案
制定重庆市2009年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方案,报农业部审批备案。(时间安排:3月)
(三)宣传动员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提高社会各界对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认识和关注,为全面深入开展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时间安排:3月至7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四)组织实施
1、参加考务培训。参加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培训。由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有计划地逐级培训考务工作人员,安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软件。(时间安排: 4月底前)
2、组织报名。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以上规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安排:5-7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3、办理收费许可。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立项批复,核算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并向市财政局、物价局申请核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时间安排:6月底至7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
3、安排考务工作。考区应当向每个考点派出两名考试监督员,负责监督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每个考点应当根据考生人数设立巡考员,负责在考试过程中巡察考场和考生考试情况。每个考场应当至少配备两名监考员,监考员由非兽医系统工作人员担任,由考点办公室聘任,报考区办公室备案。(时间安排:8月至9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4、组织统一考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由农业部组织,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相关考试信息将提前3个月通过下发文件,以及在重庆农业农村网站和重庆动物卫生监督网上进行公布。(时间安排: 9月以前。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
5、收交答题试卷。考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负责回收本考点的答卷和答题卡,并立即按照要求报送到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将按照要求及时将答卷和答题卡送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时间安排:9月)
6、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由考区办公室转发给考生。考生成绩在未正式公布之前,应当保密。考试合格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告。(时间安排:11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
7、发放资格证书。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经审核合格后,按要求办理并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间安排:12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
8、开展总结评估。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办公室应将考试情况及时反馈给考区办公室,由考区办公室进行整理归档和分析评估,并将工作总结报农业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时间安排:12月)
五、考试安排
(一)考生报名
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设立报名点,并派专人负责报名工作,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证明;
3、小2寸正面免冠近照或身份证照片3张;
(二)安排考场
考点办公室负责汇总本考点各区县考生报名数,并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安排考场,报考区办公室备案。由考区办公室统一编排准考证号,并将考点情况和考生信息汇总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领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考区根据报名软件统一生成准考证,并由各考点办公室领取后,发放到各区县报名点。报名点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同时收取考试费用。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将收取的考试费用统一上交给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汇总上交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统一上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准考证上应注明考试时间、地点、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等)及注意事项等。
(四)发放试卷
考区办公室负责接收并向各考点办公室提供考试试卷和答题卡,由考点办公室按规定组织实施考试。考试试卷(包括备用卷)启用前应当保密、封存保管。
(五)组织考试
各考点办公室负责组织各考点考试和监考工作,发放并回收考试试卷、答卷和答题卡。在考试结束后统一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设置考点的区县要成立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设立考点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执业兽医考试工作。要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既要加强兽医系统内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也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特别是各考点要与公安、保密、纪检监察、卫生和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考试过程中各项工作。
(三)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考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严肃考场纪律和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保密工作,确保考试效果
要切实加强考务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落实保密责任,强化保密措施,狠抓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严禁发生泄密事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针对考试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扩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全面落实。
主题词:农业 兽医 考试 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