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农业部决定2009年在广西、吉林、河南、重庆、宁夏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9〕31号),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09年5月13日前,户籍关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一)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二)不具有兽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三)2009年兽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不予受理),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3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设置报名点,具体负责受理考生的报名工作;
(三)考生报名,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市(设区市)所属的报名点报名。在异地(非户籍所在市)工作的考生,可跨市到就近的报名点报名;户籍关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2009年兽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到就读院校所在市所属的报名点报名;
(四)考生报名后,经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考生应于2009年9月21—3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不具有兽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2009年兽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三份;
(四)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三张和电子照片(提交的纸质相片和电子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蓝底。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四、考试时间
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并公布的《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题型均为机读式选择题,共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分值为100分,四张试卷总分为400分。考试涉及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相关法律法规;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在临床上的应用。
六、报名考试费用
考生报名考试费用缴纳标准和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复习辅导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业部已制定发布了《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农业出版社已出版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考生可自行购买进行复习、备考。我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2009年大学(学院)在校生证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www.gxahi.com下载;各考点、报名点咨询电话请考生登陆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