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相关规定,现就2009年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实际操作考试试点成绩查询、合格标准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机动车实际操作试点考试成绩于2009年8月12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二、合格标准
经我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确定2009年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试点考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3个专业考试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
三、证书颁发
此次试点考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本专业其他科目考试并合格后,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章)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机动车△考试△合格标准△ 公告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综合处 2009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