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
沪人考[2009]97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2号),现将《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以上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10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8日-1月26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月24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3号楼二楼)
联系电话:65399268
65399758-808,805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在外省市参加2009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报名成功的人员应于2010年4月26日-4月28日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55元,其它科目每科35元。
六、考生须知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