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09]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秦皇岛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8、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考试科目及题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四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三、获得职业资格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4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连续滚动);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考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其他事宜
1、报考人从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指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以及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
2、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间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统一编号的证书。
3、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五、报考程序
2010年河北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13日至2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1月28日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一旦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我市报考人员单位代码均填写为888.
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各单位统一组织。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身份审查核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携带报考人员报名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到市职改办履行报名手续。需携带的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明、身份证、相关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1份。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填写整齐规范的报名表;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再填写2张免试表。
3、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需提供2张照片,用于粘贴部分科目免试表上。
4、2份单位出具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
六、报名费用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46号)的规定执行。考务费收取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报名费10元。
七、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0年1月25日至27日。
八、现场报名地点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市军转培训中心西五楼市职改办,联系电话:3080714。
附件: 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略)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