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兰州市车管所了解到,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对驾驶证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兰州市车管所决定从8月19日起,对驾驶执照考试做出两项较大改动。为防止新改动后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考生在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之前强制实行考生分组及考官、考试项目的随机抽取,其他科目考试维持不变。
据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执行系统升级的要求,此次驾驶执照考试推出的新规定中改动较大的有两项内容:一是自2009年8月24日起,凡是科目二报名日期在2009年10月13日以前的,科目二考试合格后,次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再参加科目三的考试。二是为缓解考生报名周期过长的问题,自2009年10月14日起,申请C1、C2准驾车型考试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10日后就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科目二考试合格后满20天,预约科目三考试;申请A1、A2、A3、B1、B2准驾车型考试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天后,就可预约科目二考试。申请B1、B2的,科目二考试合格后满20天,预约科目三考试;申请A1、A2、A3的,科目二考试合格后满40天,预约科目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