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0]170号
各市(州)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9月4-5日。
9月4日上午9:00-11:30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考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5日上午9:00-11:30考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4月22日至5月22日,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4月23日至5月23日。
(二)报名程序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
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0年新参考人员,在填报基本信息前应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非2010年新参考人员,如在填报基本信息前未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 至30K之间。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10年4月23日至5月23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1段5号1栋4单元403房间,联系人:王兵 ,电话:028-86613006)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网址:www.scpta.gov.cn)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2.各环节资格审查都要落实责任制,资格审查人员要在《报名表》、《申报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谁签字、谁负责。各地考试报名机构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省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准考证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个别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为考生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地,同时做好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必要时可代报考者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
五、考场设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场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七、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客观题每人每科收考务费5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考务费62元。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和指定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另文通知。
九、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领导,各有侧重,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在组织报名及考试的各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考条件、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