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的人员,其社会保险应在聘用单位缴纳。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应包含聘用单位的名称、聘用单位编码、申请人姓名、申请人编号、参加社会保险的类别、缴纳金额和社会保险缴纳机构的印章等相关内容。
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工程监理企业的人员,若人事管理权在工程监理企业的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通过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在申报注册和换证时,要同时提交申请人在工程监理企业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及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工程监理企业工作的人事证明。
对申请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若申请人与聘用单位在聘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申请人应提交本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内退人员,除提交本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之外,还应提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退证明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退休人员仅需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形式可有以下几种:
1、聘用单位的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对账单;
2、个人的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对账单;
3、个人的社会保险手册;
4、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