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晋质监局发〔2010〕82号
各市局、太原高新区局、太原经济区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 11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考试科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分别是《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前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试时间
2010年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9月4日、5日在太原市举行。
9月4日上午: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5日上午: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交费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考人员自主登陆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均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考生照片)。考生在网上填写时务必认真阅读填写注意事项。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考生在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二)网上审核通过后由报考人员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属地市局初审。现场初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年限证明原件,由考生将《资格考试报名表》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件以备核查);续考考生只需上报《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及2009年度准考证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一式三份。现场报名时还需上交考生近期一张2寸免冠照片,二张1寸免冠照片(同一底片)。各市局要对照报名条件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办理报名交费手续。
报考人员自主登陆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时间为2010年4 月19日至5月7日。报考人员前往市局初审时间为2010年5月10 日至5月14日。各市局应于2010年5月21日前将考生报名资料和统计表(附表1用Excel格式并报送电子版)上报省局终审。《准考证》考前一周(即8月30日起)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不再另发(此项内容请各地告知考生)。
五、考试费用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报名考务费由各市局在报名时代收,并于5月21日前上缴省局。
六、考试资料征订
2010年设备工程监理培训资料和考试大纲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10元/册;
2、设备工程监理培训资料:150元/套(共3册),其中:《设备工程监理导论》:39.50元/册,《设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41.50元/册,《设备工程监理技术与方法》(包括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的全部内容):69.00元/册。
3、《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复习及模拟题集》:60元/册。
大纲与培训资料由考生自愿订购,各市局在考生报名初审时,负责统计征订情况,并代收费用。《考试大纲》和“设备工程监理培训资料”须按套征订,《复习及模拟题集》可单独征订。各市局应予5月21日前将《设备监理资料征订表》(附件3)和书费上交省局质量处。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联系方式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在具体工作中如有资格审查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质监局质量处,联系人:张振电话:0351—3536111;如有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人:窦朝晔,电话:0351—7330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