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市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报名点选择“市直”的考生请于4月7日起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办理证书。增考(报考级别为考一科)的证书还未到,请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通知。
一、需提交的资料:
1、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具备免考资格的考生还需带符合免考要求的职称证或资格证书)
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见本站“下载中心”,可复印;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A4幅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五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根据以上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0年4月7日起开始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三、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育才幼儿园隔壁)
乘车路线:68、724、524、70、7、716、533、608、706、801、805、808、809等路公交车在花桥一村或黄孝河路站下车后,步行50米即到。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0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