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10]1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在我省工商注册,于2009年12月底前取得各类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专项工程设计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均应按规定报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二、报送方式
今年的报送方式与上年相同。各勘察设计单位将相关数据输入“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软件系统生成年度报表,在2010年2月28日前,通过网络将报表电子数据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同时将打印出的报表(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报所在市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皖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直接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报表数据的审核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并落实和督促勘察设计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季报和年报数据(季度报表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报表制度),负责对本地区勘察设计企业的统计报表进行催报、审核,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接收、核对及汇总,通过“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网上办公平台”生成2009年勘察设计年报统计汇总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汇总表及本市年报汇总说明(本市实有企业数量、上报企业数量、未报企业清单和原因,表格详见附件)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四、落实责任
各勘察设计企业要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统计报表,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希望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
曹娟 010-58933146,徐建华 010-58934428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江冰 0551-2871513
(有关制度、要求和表格请登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