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第七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我中心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委托,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材料。2010年3月30日-4月13日,我中心对10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和36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陈辉等10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叶仕林等3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赵雪峰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9号)要求,2010年4月6日-4月13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对4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刘新明1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何祖寿1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刘春林等2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初始注册条件。
现对以上审核通过和未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相关专业注册审查部门进行举报或反映。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西里15号楼108室,邮编:100045,联系电话:010-6336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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