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关于领取2009年度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报名点相关考试合格人员: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09年度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部分合格人员(部分合格人员是指:新考生以及在4月9日及以前提交照片的老考生。)及所有相应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原件。2、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0年4月27日—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 11:00 ;下午:13:00 —16:0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楼审批大厅执业注册窗口。
3、联系电话:51868218,51868924。
(注:新考生是指:2009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老考生是指:2009年度使用档案号进行网上报名且考试合格的人员。)
4月10日以后送交照片的合格人员证书约在5月中旬发放,届时相关信息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