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10号)精神,为做好全省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9月11、12日进行。请省、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江苏省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科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通过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尚未领取到证书者,可提供当地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前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请各考区严格检查。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考试报名工作从2010年4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驻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二)网上报名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网报规则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及省直报名点(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含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所在市的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材料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5105室,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