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关于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5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9月11、12日进行。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常州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去年和今年为连续两年,今年和明年亦为连续两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科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证书已经发放,请尽快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特别注意:工作年限是指相应学历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如果是后学历人员,则指年满18周岁后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
六、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2010年6月6日,报名网址:常州考试网(http://www.czks.cn)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86617131,86617136。
(二)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并且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于2010年6月7日-2010年6月8日(9:00-11:30,14:00-17:30)到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查,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1楼。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9-85681918。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中包含从事相关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三)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于2010年6月9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上交报名表(报名成功后打印)并领取发票。
(四)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完成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并且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于2010年6月9日(9:00-11:30,14:00-17:30)到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查,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1楼。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9-85681918。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中包含从事相关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五)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六)2010年9月1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职称办负责,咨询电话:85682071。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