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补充申报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评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建执字[2009]6号)有关规定,经各市建造师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严格初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全部补充申报人员进行审查,王海燕等1873人符合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条件,现将上述人员名单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ljzc.net)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57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建造师管理科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0531-87087200、87087263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