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海龙等108位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公示
根据《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安徽省关于开展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审核,王海龙等7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董万龙等2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马金好等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13日。
一、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建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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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