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办证通知)关于发放2009年度下半年翻译﹑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2009年度下半年全国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供材料:在各单位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时须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交到本单位人事部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发证同志复核无误后,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统一交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上交材料时间:2010年5月7日-2010年5月17日全天(节假日除)如期不交办证材料的,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联系电话:0459-6282187
四、地址: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二楼)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O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