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关于领取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报名点相关考试合格人员: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的合格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领证须知:
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原件。
2、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0年5月12日—5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 ;下午:13:00—16:0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
3、联系电话:51868924
4、在各市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与各市建设局(委)报名点联系。
5、基础考试合格人员的合格证明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