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
5月12日至26日 |
交费时间: |
5月12日至26日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准 考 证: |
9月1日起 |
审核时间: |
6月1-2日 |
考试时间: |
9月11日、12日 |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59)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市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考生资格进行终审。
二、时间安排与考点设置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9月11、12日进行。请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按照《江苏省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科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通过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尚未领取到证书者,可提供当地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前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我市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9:00-5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ycks.gov.cn。
(二)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0年6月1-2日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城乡建设局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东进路88号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名咨询电话:86668212、86668515、86668104(一楼大厅)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县(市、区)考生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应先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验证并初审。
(三)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需在6月1-2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即完成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3)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需经职称部门验证,其中,县(市、区)考生的资格证书,应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验证。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需在6月1-2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即完成报名。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五)审核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其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和科目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分别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代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亦采用此规则(见附件3、附件4)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0年9月1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全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九、收费事宜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十、其它
附件:1.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专业对照表;
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