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第九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我中心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委托,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材料。2010年4月26日-5月10日,我中心对24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和69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陈士军等23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卢双宝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马明等69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
根据《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9号)要求,2010年4月26日-5月10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对229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气专业管理委员会对164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吕玮红等229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崔亚琼等164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
现对以上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